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三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中山市三乡镇2014年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J0239JA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2014年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1580540.15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工程为三乡镇2014年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包括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服务器等设备一批(以《用户需求书》的规定为准),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交付使用时间: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谈判货物的供货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公示/下载: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须提供报价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报价人为经销商的,所报主要设备(台式电脑、手提电脑)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或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
5. 2011年至今有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
6. 在中山市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有不少于5名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人员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7.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谈判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4 年7月11日至2014 年7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1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18日15时0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九、谈判时间:2014年7月18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60-88361935;
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60-8668570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7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