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受 中山市西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西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舞台、拖拉机雕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GG0238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西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舞台、拖拉机雕塑建设工程。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的财政预算是人民币¥389,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工程概况: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舞台、拖拉机雕塑建设工程等;
2.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3. 工程质量标准:项目竣工验收达合格工程;
4.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采购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总价不变);
5.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1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11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七、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 年7月11日起至2014年7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5日下午2:30~3:00。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5日下午03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5日下午03 时00 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五、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238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七、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760-88220300,0760-88230132(前台咨询); 电话:0760-23325873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7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