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大学东校区南实验楼二层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MTC142BQGG0092BO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东校区南实验楼二层装修改造项目
三、招标预算及资金来源:约人民币180万元,以招标控制函发布为准;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中山大学东校区(即大学城)南实验楼二层,装修改造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将原有地面填高,部分空间进行间隔,墙面进行重新油漆,地面铺设地板胶、空调机组的安装等,涉及专业包括装修、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弱电等。
2.工期要求:改造总工期为4个日历月,每区开工时间以甲方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项目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交保证金 18292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7.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投标人均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在广州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告知性备案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报名时拟派建造师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场报名;
4.
5.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材料时提交由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单位的营业期限不满10年,则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7室;递交时间: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7室 ;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大学东校区南实验楼二层装修改造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叶工(二部) 招标人联系人:
电话:020-66341730、66341723; 电话:87343157;
传真:020-66341738; 传真:8734369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邮编:510045; 邮编:51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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