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重要自购物资
屏蔽门/安全门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HZGWZ-2014-02
1. 招标条件
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已由原铁道部和广东省以《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重要自购物资屏蔽门/安全门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莞惠城际轨道交通GZH-15标段项目部,招标代理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位于珠三角东莞市和惠州市境内,线路走向呈东西方向,由佛莞城际麻涌站接轨,全线初步设计范围为道?站(含)至惠州客运北站(含)段线路,正线全长约99.816km,设置道?、惠州客运北站等17个车站。
2.2 招标内容:屏蔽门/安全门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详见附表及技术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相应身份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第一次办理IC卡手续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敬请注意!)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方能参与投标,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中的“IC卡”。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9时00分至2014年8月20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rebcenter.com.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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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莞惠城际轨道交通GZH-15标段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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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老狮头组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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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622297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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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2-71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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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万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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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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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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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66341736、6634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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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6634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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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敬、陈广桥 |
2014年7月3日
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重要自购物资屏蔽门/安全门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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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及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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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AS-01 屏蔽门/安全门系统设备 |
安全门共 14侧、屏蔽门共 22侧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1至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须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门和屏蔽门系统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完成过不少于1个质量合格的屏蔽门/安全门系统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验收报告和运营良好1年以上的业主证明文件);拟用于本项目的屏蔽门核心部件(指屏蔽门的门机组件包含PSC、DCU、驱动机构、传动机构等)须具有在国内外的城际轨道或地铁开通运营3年以上屏蔽门系统的业绩(须提供相应的核心部件或系统的供货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拟用于本项目的安全门核心部件(指安全门的门机组件包含PSC、DCU、驱动机构、传动机构等)须具有在国内外的城际轨道开通运营3年以上安全门系统的业绩(须提供核心部件或系统的供货合同和相应的业主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非核心部件制造商,则须有与核心部件制造商成功合作并开通运营1个及以上的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并提供核心部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书。(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另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版)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未发生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各类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项目所有资格条件,联合体另一方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3、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4、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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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至 |
莞惠各对应施工站 |
直线站台 |
有变形缝12侧,无变形缝24侧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