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13年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追加资金项目校舍功能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2013年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追加资金项目校舍功能改造工程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4]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南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平南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平南县2013年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追加资金项目校舍功能改造工程。项目编号: GMTC144BGGG0076JO
(2)建设规模:校舍功能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建设地点:项目学校校园内。
(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预算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要求工期:45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理制度(2013)1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月 1日起至2014年 7月 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身份证;(7)提供法人及注册建造师2013年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8)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9)投标人提供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本企业基本信息页打印资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出示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 月 23日9 时 00分,地点为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平南网(www.pingnannews.com)、平南县建设网(http://pnanx.chinainfoseek.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平南县二环路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1房
邮 编:537300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75-7860377 电 话(传真):0775-7988135
2014年 7 月 1 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