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公路大鳌大桥引道工程K11+200~K11+540段施工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次数:
(采购编号:XHGPC2014№067、招标编号:GMTC14JMGFG0007J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中公路大鳌大桥引道工程K11+200~K11+540段施工监理已由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粤计基〔2003〕66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新中路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中路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平面交叉位于大鳌镇南沙村,是新增的与新鳌公路连接线的平交,主要为新中公路和新鳌公路间交通转换服务,是大鳌镇人、车出行的重要节点。本平交位于新会区大鳌镇,地势平坦,地形起伏小。本项目工程预算建安费为1947.07万元。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次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新中公路大鳌大桥引道工程K11+200~K11+540段项目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为 30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 1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2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1个监理合同段(起终点桩号为:K11+200,终点桩号为:K11+5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定期年检合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 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若对上述监理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须提交投标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时,按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经办人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于 2014 年6月30日至 2014 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3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7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新会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门市新中路桥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三和大道南13号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15号3楼
邮 编:529141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叶先生
电 话:0750-6396233 电 话:020-66341729、66341730
江门市新中路桥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日期:2014 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