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110kV状元笔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27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松山湖110kV状元笔输变电工程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松山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东莞市松山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110kV状元笔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监理
2.2建设规模:
(1)110kV状元笔变电站工程
本期新建主变压器3×63MVA,110kV出线3回,10kV馈线45回,并联电容器3×3×6012kVar;最终规模建设主变压器3×63MVA,110kV出线3回,10kV馈线45回,并联电容器3×3×6012kVar。
(2)110kV黎胜甲乙线、黎朗乙线T接入状元笔站线路工程
在黎贝站东侧新建电缆T接场,将黎胜甲乙线、黎朗乙线改接至电缆T接场, T接三回电缆线路接至状元笔站。黎贝站出线间隔至新建电缆T接场段电缆采用1200mm2铜芯电缆,电缆敷设长度为3×50m。电缆T接场至状元笔站段电缆选用500mm2铜芯电缆,黎胜甲乙状线、黎朗乙状线敷设电缆线路长度3×330m;电缆T接场至联胜站、大朗站电缆仍采用原有电缆改接。电缆在线监测(控)系统安装、竣工管道复测。
(3)通信工程:配套通信工程,包括站内通信设备及接入通信网对端的配套通信设备,新建24芯管道光缆,长度为2*0.38千米,另站内管道光缆为2*0.5千米,其中一条光缆在黎贝站内跳纤至联胜站。新建管道光缆应满足可经不同敷设路由接入两个变电站。
(4)10kV迁改工程:将黎贝F9华甲线、黎贝F20华乙线(双电缆)、黎贝F32华丙线(双电缆)和黎贝F33华丁线,从220kV黎贝站迁改至本工程110kV状元笔变电站。延长驳接电缆选取截面为3×300mm²的三芯铜导线电缆,总敷设长度1380米,其中1057米利用折断拆除后的电缆敷设。
2.3工程地点:东莞松山湖
2.4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2.5项目监督部门:
2.6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通信)、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资料移交的全过程监理。电子化资料移交工作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7计划工期:⑴设计工期:计划工期为 80 日历天【计划2014年8月20日前提交初设文件、2014年10月26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提交竣工图(含电子化移交)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交。⑵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2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3.3信誉要求:/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未领取“企业IC卡” 或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核准范围)中资质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则应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以上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到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
②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③无违规违法行为,南网电网或广东电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继续沿用原有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3〕46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结果)。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由招标人在投标会上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登记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时,其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也由招标人在投标会上统一通过系统查询,并以系统查询为准。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尚未登记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时,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④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包括统一查询和纸质版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应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发现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要作为不良信息,一并记入投标人或承包人诚信档案。
⑤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其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如: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仍缺失或有误的,须参照《关于补录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通知》(东建市[2013]61号)的要求尽快完善;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无法查询的,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6月27日至2014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联系电话:0769-2166636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07月22日09时30分;
5.2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投标室;
5.3投标会时间:2014年07月22日09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东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 dgzb.com.cn)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www.gdebidding.com)上发布。
7.其它说明
7.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5万元,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1号 地 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 编:523808 邮 编:523009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人:孙争锋
电 话:0769-22891999 电 话:0769-22803111
传 真:0769-22892339 传 真:0769-22412519
电子邮件:sun_zh_f@163.com
201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