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东凤镇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中山市东凤镇永乐路二、四巷改造工程及路灯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GJ0222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永乐路二、四巷改造工程及路灯安装工程
三、采购预算:中介预算下浮8%,即人民币878772.5元整,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项目工程内容见《用户需求书》,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2. 工程质量标准:项目竣工验收达合格工程;
3.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采购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总价不变);
4. 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5.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工。
6.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五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公示/下载: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的二级或以上资格 (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市政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更高职称资格;(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的参保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5. 须提供报价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和分公司报价;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价人资格条件”的第三、四点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2日 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
十、谈判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60-88361935;0760-88230132(前台)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人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60-22615634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6月24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