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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铁四局广清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GQZH-1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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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平布大道中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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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6070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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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3773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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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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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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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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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66341736、66341903、6634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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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6634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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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敬、陈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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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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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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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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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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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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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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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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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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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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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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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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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J-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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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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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标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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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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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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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混凝土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减水剂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以来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减水剂不低于500吨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原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并通过CRC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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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广清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GQZH-1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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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
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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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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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