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仪表成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TC144BQHG0071BA]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仪表成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仪表成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规模:3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500 t 的垃圾焚烧生产线, 2台15MW发电机组。
3、招标内容:
按本项目需求书和适用的工业标准提供一套完整的热工仪表成套设备(包括温度、压力、流量、物液位、仪表盘柜等),包括所必需的软、硬件和各项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林场大榄分场佛山市南海绿电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工地。
5、交货时间:
6、交货方式:佛山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工地现场车板交货。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生厂商的授权以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
4)业绩要求: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要求提供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总价及供货清单明细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业绩资料独立成册。
业绩应是投标人自己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等的业绩。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
2、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3、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快递邮费人民币100元。(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4楼(东照大厦)第407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19431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东风中路515号4楼(东照大厦)第407开标室。
七、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标书费、服务费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户:44001863201053034613 邮 编:510045
电 话:020-66341720、66341792 传 真:020-66341796
联 系 人: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招 标 人: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 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