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MTC141BZFG0059JO]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MTC141BZFG0059JO,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自
1. 采购项目编号:GMTC141BZFG0059JO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 服务期限为:2年
6. 采购预算:人民币241.8192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
A: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保安服务;
B: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西区水质净化厂保安服务;
C: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东区水质净化厂保安服务;
D: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永和水质净化厂保安服务;
E: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黄陂水质净化厂保安服务;
F: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国际生物岛再生水厂保安服务;
G: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九龙水质净化一厂保安服务;
H: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九龙水质净化二厂保安服务。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8.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8.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8.4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审核批准颁发有效的广东省保安服务许可证。
8.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且已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提交有效广东省公安厅审核批准颁发有效的广东省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10. 投标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开标室
12. 开标评标时间: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20-66341762 020-66341760 电话:020- 82261267
传真:020-66341757 传真:020- 82099913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祥路1号
邮编:51004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