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油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造油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造油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2.1.2建设单位: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1.3地块规模:地块拟征地红线面积95440.11㎡
2.1.4用地规划:主跨BB0301229 G1(公园绿地)、BB0301902 A31高等院校用地、道路用地两个规划单元,现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业态为储油仓库。
2.1.5地块位置: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景秀路81号省油大院,地块位于番禺区北部,新化快速路以南,与大学城隔江相望。
2.1.6项目目标:以达到地块《收储协议》交地要求为目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技术导则以及生态部门相关意见,完成项下1宗土地新造油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含预算)等,并完成项目相关评审与备案工作,负责项目的各项报批及内外所需的各项协调事宜。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2.3服务期限:投标人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完成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含预算)止,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具体工作节点如下,投标人可进行优化,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执行:
(1)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块录入系统、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编制完成采样分析实施方案,并通过内部评审会。
(2)投标人应在初调采样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调查工作,初步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完成备案。
(3)投标人应在初步调查工作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详细调查报告与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完成备案。
(4)投标人应在风评报告备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及修复工作预算编制工作,并通过内部评审会。
2.3最高投标限价:5293803.24元。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须包含土壤和水监测;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3月10日0时0分至2023年4月3日9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0时0分至2023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布招标文件,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3日9时30分,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优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时15分至2023年4月3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电子优盘需密封。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优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gdebidding.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国路21号保利中达广场2号楼广物中心26楼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20-838146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82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5269623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020-85269623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国路21号保利中达广场2号楼广物中心26楼
2023年3月10日
附件: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