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来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公告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信息公告 > 正文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9号楼项目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6-09-29   浏览次数: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606-440605-04-01-517070

 

 

招标条件

1.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 9 号楼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606-440605-04-01-517070 批准(备案)建设。

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9 号楼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9 号楼项目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 9 号楼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1-440605-2026-0050-001-2026-01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尔夫路 333 号广东艺术职业学院南海校区内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资金: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 9 号楼项目,为新建一栋学生宿舍,宿舍楼为地上 9 层,半地下 1 层,新增 1766 个宿位。项目建筑面积为 15329.69 ㎡,  其中建筑基底面积约 1858.91 ㎡ ,建筑高度 35.55m,建筑正负零为绝对标高 18m,建

筑最高点绝对标高 53.55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工程、配套室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为6265.7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726.4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526.84 万元,预备费 12.51 万元。

2.承包方式: ?其他:固定总价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负责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9 号楼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计量服务、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以及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宿舍9 号楼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等)、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绿色施工管理、设备监造、配合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含周边项目协调)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报建报批以及提供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保修期的相关服务的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

1090  日历天,其中包括:勘察阶段 / ,设计阶段 /  ,施工阶段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保修阶段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本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

 

 

 

 

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员的增加或留守所产生的费用不再签证增加。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974,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

(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等

要求)

1.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按照《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 号)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两次 。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登记手续。

5.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的项目]

5.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 个月,即 2026 年 3 月至 2026年 8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已超过两个时,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的项目]

5.7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 12 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5.8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 12 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 12 个月内 2 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 ”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 ’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 ”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5.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 12 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7.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以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建筑面积为 1 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 ”是指被“冻结 ”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 5 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

 

 

 

 

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 1 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山市)“工程建设 ”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 : 0757-83990765、 0757-83991581。

获取纸

质招标

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

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异议接收单位)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尔夫路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7-8556509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邮编

52801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 115 号宏宇国金大厦 B

座 9 楼 902 单元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219255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

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

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

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 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6.投诉接收部门联系方式: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0757-86286106),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0757-81253005)

7.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206-3。

2026 年 9 月 29  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已开通在线电子保函申请服务,详情请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指南、履约保函申请。
Copyright © 2004 - 2024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45
电话:020-66341917 020-66341904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4097490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
CA办理联系电话:姚小姐,15521185368,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