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互联网+综合保障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的委托,对中山海关互联网+综合保障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692-176BZS76029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海关互联网+综合保障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采购人自有资金。采购人确认资金已经落实。
四、采购预算:475,163.50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中山海关互联网+综合保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
3、数量:1宗;
4、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平台的开发、建设和通过采购人验收;
5、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6、本次采购的服务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
2、 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或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产品或信息化系统设计与集成的内容(提供证明文件);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2.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
2.2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2.3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发布时间之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须在2017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2017年10月30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代办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室)登记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采用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八、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9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 9576030900000698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分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分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15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6306
邮编:528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室
联系人:梁碧 联系电话:0760-88361915
传真:0760-88383654 邮编:528403
邮箱: 736859875@1qq.com
十五、本项目信息发布网站:①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debidding.com);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③中国海关网。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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