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商务区地下空间项目二(汇智三路G区)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 备案证号2015-440113-72-03-011902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汇智三路工程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万博商务区地下空间项目二(汇智三路G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20-348192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万博商务区汇智三路
四、项目概况:万博商务区地下空间项目二(汇智三路G区)工程位于汇智三路奥园国际中心与徳舜大厦相邻的地段地下。东侧与地下空间项目一(E区)相连,北侧与奥园国际中心地块相连,南侧与徳舜大厦地块相连,地面用地范围含缓冲区宽度42.8米,长250米。项目共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16276.5平方米,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地下商业,建筑面积7948.6平方米,层高5.5米。地下二层为坡道上空,建筑面积344.6平方米。地下三层主要是市政环路连接地下空间项目一(E区)的通道,建筑面积7955.7平方米,层高7米。深基坑17米。
汇智三路为区内城市支路,道路宽度20米,长度250m,双向两车道,道路断面形式为4+12+4。(具体数据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万博商务区地下空间项目二(汇智三路G区)工程位于汇智三路奥园国际中心与徳舜大厦相邻的地段地下。东侧与地下空间项目一(E区)相连,北侧与奥园国际中心地块相连,南侧与徳舜大厦地块相连,地面用地范围含缓冲区宽度42.8米,长250米。项目共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16276.5平方米,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地下商业,建筑面积7948.6平方米,层高5.5米。地下二层为坡道上空,建筑面积344.6平方米。地下三层主要是市政环路连接地下空间项目一(E区)的通道,最大单体跨度不超过27米,建筑面积7955.7平方米,层高7米。深基坑17米。
汇智三路为区内城市支路,道路宽度20米,长度250m,双向两车道,道路断面形式为4+12+4。(具体数据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1000万元(其中房建部分暂定为:10000万元,占比:90.91%;市政部分暂定为:1000万元,占比:9.09%)。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13日23时59分。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0时00分至2017年11月13日23时59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工程施工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最多允许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番禺区某项工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不予以接受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 020-34819228,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349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万博商务区地下空间项目二(汇智三路G区)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
甲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甲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甲方在投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所签署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事项,联合体各方均予承认,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双方责权
1、甲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负责 施工,并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双方参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
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款到达甲方的账户当天拔付给乙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施工的项目,承担各自施工项目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