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防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车载监控)协议供货资格(2017年~2019年)招标公告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的委托,组织确认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防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车载监控)协议供货资格(2017年~2019年)招标代理工作,接受合格的被邀请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0692-176C02530176
(2)项目名称: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防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车载监控)协议供货资格(2017年~2019年)
(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防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车载监控)协议供货资格,供货对象为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省约5000个网点,根据省联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的管理特点,为了规范全省各网点安防设备的质量,使各网点安防系统安全达标,择优选取安防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车载监控)协议供货单位。
(4)本项所称的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均不包含“广州农商银行”
(4)标包划分:包1:嵌入式硬盘录像机
包2:摄像机
包3:车载监控
(5)供货期限:本次入围中标人供货期限为两年,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
3. 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监控安防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资质,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允许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其中设备生产厂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获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应具有注册商标;录像机、摄像机系列应具有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4)投标人在广东省境内至少设立3个办事处。办事处场所以工商登记或房产证明或纳税证明材料为准,房产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公司自有房产证明材料。
(5)2014年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防产品选型入围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若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至少1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内的供货业绩。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获取文件方式: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提供资料见附表《报名资料一览表》(格式附后),并如实填写《安防产品企业登记表》(格式附后),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核查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二部】;
购买文件方式:网上购买,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期间;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件,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4.1 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10∶30(北京时间)。
4.2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4.3 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30 (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21楼
电 话: 020-37884233
传 真: 020-37884779
联 系 人: 何工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网 址: www.gdebidding.com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 编: 510045
电 话: 020-66341723、66341597
传 真: 020-66341723
联 系 人: 叶工、赵工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
保证金开户账号:44001400115059332288
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注:①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包或标段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②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招标编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
《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防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车载监控)协议供货资格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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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省联社或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与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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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报名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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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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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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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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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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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
盖章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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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投标时适用) |
盖章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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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盖章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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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产品应具有注册商标 |
盖章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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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录像机、摄像机系列应具有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
盖章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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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在广东省境内至少设立3个办事处,办事处场所以工商登记或房产证明或纳税证明材料为准。房产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公司自有房产证明材料。 |
盖章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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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4年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防产品选型入围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若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至少1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内的供货业绩)。 |
盖章复印件 |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报名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和报名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的法人公章。
附件2:
《安防产品企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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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注册登记地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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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产品品牌 |
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
所投标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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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生产厂ISO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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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产品选型入围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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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在广东省境内设立的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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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邮箱 | |||||||
报名单位盖章:
日期: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