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清财农综[2017]66号和清财农综[2017]6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省财政拨款解决,招标人为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7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0763-7802527
地址:阳山县行政中心三路阳山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62112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财政局
投诉电话:0763-7802527
三、建设地点:阳山县江英镇岩洞村、荣岗村、三联村。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17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岩洞片灌区和荣岗村三联村片灌区,岩洞片灌区衬砌渠道27.4515公里,新建螺杆节制闸1座,新建陂头2座,机耕桥2座,耕作便桥230座,过路涵管360米;荣岗村三联村片灌区衬砌渠道18.15公里,新建耕作便桥220座,过路渠250米。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2017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11857265.07元。
六、资金来源:来自中央财政、省财政拨款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及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固定投标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银行转账时,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以上人员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组人员:施工员2名、安全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具有相应的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组人员不得兼任。
以上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在本公司购买社保(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且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人员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6、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诚信等级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或者该官方网站查询到的投标人最新诚信等级为准,请提供网页截图。)
7、投标人需通过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终审。
8、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申请类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Judge.aspx公布及证书或批文为准)。
9、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踏勘现场:因建设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分散复杂,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到现场踏勘,由投标人在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假日除外)3个工作日内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到现场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六”,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12、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单一资质的,招标人应明确是否允许联合体,涉及一个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开具有效期内的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财政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7802527
地 址:阳山县行政中心三路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8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