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GFHD-1标段管片用重要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FHDZGWZ-2017-05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427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5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GFHD-1标段管片用重要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从城际铁路广州南站(不含)引出,经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接入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城际铁路竹料站(不含),线路全长46.537公里,设大石、科学中心、琶洲、金融城、智慧城、龙洞、大源及太和等8座车站。在竹料同步建设存车场及动车走行线等相关工程。项目批复总投资248.68亿元,项目施工总工期5年。
2.2 本次招标物资所涉及工程的范围:
设计起点广州南站(不含)~金融城站(含)(里程范围DSK0+226~DSK20+005,正线长19.946千米,不含琶洲站)隧道工程。该范围内:隧道,含全线隧道照明及通风;安全生产费、工程保险、过建筑物加固、盾构区间孤石处理;基本预备费(总承包风险费)。
广佛环线GFHD-1标盾构法隧道上行+下行共计36.066千米,共需外径8.8米、内径8.0米、环宽1.8米、厚400毫米,通用双面楔形环,楔形量40毫米盾构管片20000余环。上述管片生产所需的水泥、粉煤灰均由本次招标采购。
2.3 招标内容:本次所招标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4400186320105303461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相应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单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③《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18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北码头28号M+创工厂6栋3楼
联 系 人 :刘维彬
电 话 :135604494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电 话:020-66341787、66341965、13828434615
传 真:020-66341733
联 系 人:徐力、王亚东
电 子 邮 件:2549168992@qq.com
2017 年 12 月 20 日
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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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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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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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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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01 水泥 |
水泥 |
吨 |
164966.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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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至2021年8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
1.一、二工区管片厂东莞洪梅镇;2.三工区管片厂广州番禺区新造镇;3.四工区管片厂佛山南海区官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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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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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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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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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H-01 粉煤灰 |
粉煤灰 |
吨 |
27426.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粉煤灰制造商(含其附属企业,下同)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粉煤灰不低于2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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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至2021年8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
1.一、二工区管片厂东莞洪梅镇;2.三工区管片厂广州番禺区新造镇;3.四工区管片厂佛山南海区官窑镇 |
I级粉煤灰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