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2017年省教育强镇复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阳山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阳山县2017年省教育强镇复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3-201801-113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2017年省教育强镇复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65449.7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
包组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
1 |
交互式教学平台 |
1 |
批 |
66 |
|
2 |
教师办公电脑及学生云计算机室设备 |
1 |
批 |
618.45 |
|
3 |
教学仪器设备 |
1 |
批 |
223.39497 |
|
4 |
校园广播及视频监控系统、校园电子显示屏 |
1 |
批 |
88.7 |
|
注:项目具体要求及付款方式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4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详细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POS机刷卡,售后不退。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4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3-780224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传真号码:0763-3662100 邮 编:511500
(三)采 购 人:阳山县教育局
地 址: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3-7802246 邮 编:5131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