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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次数:



 

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简称“珠三角供水公司”)。珠三角供水公司是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简称“珠三角供水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珠三角供水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珠三角供水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农经【2018】1105号批准建设
。本次招标项目是珠三角供水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简称“本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珠三角供水工程概况及本项目招标范围

 2.1珠三角供水工程概况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全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从珠江三角洲网河区西部的西江水系向东引水至珠江三角洲东部,主要供水目标是广州市南沙区、东莞市和深圳市的缺水地区。实施该工程可有效解决城市经济发展的缺水矛盾,改变广州市南沙区从北江下游沙湾水道取水及深圳市、东莞市从东江取水的单一供水格局,提高供水安全性和应急备用保障能力,适当改善东江下游河道枯水期生态环境流量,对维护广州市南沙区、东莞及深圳市供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总投资约350亿元,建设周期约60个月。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珠三角供水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法律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争议纠纷等涉法非诉事务、法律培训及日常事务咨询等。

2.3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2.4主要服务内容

2.4.1审核法律文件、提出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审核、修改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安装、设备材料采购、服务等涉及的相关招标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风险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起草、审核公司章程、融资合同、发债文件、担保合同、股东协议、增资法律文件、征地移民协议、租地协议等法律文件;协助审查招标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协助处理甲方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事务;根据我方要求,审核合同标准参考文本;根据甲方要求,就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出具相关意见,确保合法合规;根据招标人或相关政府部门、上级公司的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或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招标人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2.4.2协助处理争议纠纷等涉法非诉事务。主要内容包括协助项目公司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争议纠纷,提供专业意见并协助妥善处理,提出协商、调解等解决方案,不含诉讼、仲裁服务;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项争议纠纷参与相关谈判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协助对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涉法问题的分析与处理。

2.4.3
提供法律培训。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建设工程法律风险控制、法律纠纷处理、合同管理、变更签证等各项专题培训,每年1-2次。

 2.4.4
根据招标人要求指派有经验的执业律师参加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组织的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讨论、评审会、重大事项讨论会等相关会议,就相关涉法事项提供意见和建议。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有关重大事项、合同、法律文件的谈判。
2.4.5其他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5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上限价为99万元(两年的费用合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上限价的报价无效,价格部分得分为零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的在库律师事务所。

3.2依法成立满3年(含总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盖章);

 3.3在册执业律师30名以上(含总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3.4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3项或以上建设领域法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交合同首页、签署页及合同范围规模页。

3.5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并在近两年具有3项以上建设领域法律服务业绩。

3.6服务团队项目主办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1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报名函(须盖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等资料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我司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2号

联系人:徐先生/钟小姐

电话:0755-22178712 18575063019

      0755-22178730 18826478782

电子邮箱:zsjgszb@163.com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20191月25日







 

 



 

投标报名函



 

 



 

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关于                  的招标公告,将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期参加投标。



 

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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