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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外聘代理律师在线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外聘代理律师在线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外聘代理律师在线管理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XGLB2019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外聘代理律师在线管理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2019年度外聘代理律师在线管理服务”项目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具体技术需求

1、实现对授信诉讼项目案件的流程跟踪管理。

初期能够将我行入围的律所机构信息、律师人员信息及我行相关人员信息,批量维护到系统,并分别建立相应角色、工作权限。对于存量不良资产诉讼案件,通过数据采集,能够一并导入系统;对于新增不良资产诉讼案件,能够通过系统添加后直接分发到接案律师名下;我行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查看每个案件的基本信息、跟案律师、所在律所、诉讼进程等工作内容。

2、实现对授信诉讼项目的时效性管理。

具有拍照上传功能,律师在拿到诉讼相关文件后,能够即时通过系统拍照上传,将资料进行汇总收集。

3、实现对授信诉讼项目的关键节点提醒管理。

能够通过风险事件管理功能,自动对每个案件的保全、诉讼、执行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提醒。

4、实现对授信诉讼项目的统计分析。

能够自动统计所有授信诉讼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自动绘制分析图,直观表现不良资产诉讼案件的整体情况,并支持模糊查询。

5、实现对律师及律所的统筹管理。

能够自动统计律师反馈的案件进度,并从代理案件数、已完成案件数、已逾期案件数、未完成案件数、标的金额、回款率等多维度对律所工作进行直观展示。

6、实现与律师及律所的实时沟通。

具备在线沟通功能,使我行人员可以实时与跟案律师沟通。律所可在手机端、电脑端登陆,中行人员在手机端登陆。

(二)提供我行所需的相关信息数据(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涉诉讼企业工商基础信息数据。

2、涉诉企业以及担保人的司法文书信息。

我行借款人以及担保人的立案信息、开庭公告、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等法律文书信息。

3、涉诉企业以及担保人的失信记录。

当前失信记录,历史失信记录。

4、涉诉企业以及担保人的被执行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终本案件,限制高消费等。

(三)数据安全需求

1、服务器至少要求达到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的第三级安全保护要求。

2、由于该软件涉及互联网,因此数据传输服务必须使用金融级别的多重加密传输机制,确保数据不被网络监听,保护数据财产安全。

3、服务器必须要经过第三方的参透测试,结果必须为无法渗透。

(四)其他要求

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开始提供服务。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2016年至今与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已建立合作关系。

(二)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行要求。

(五)愿意且有能力为中行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中行的监督管理。

(六)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七)未被纳入中行供应商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八)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未曾与中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九)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十一)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十二)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中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中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办公室和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六、本项目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价需采用我行要求格式进行报价,请联系:方经理(020-83152517)、裴经理(020-83152076)获取报价格式范本,其他问题亦可咨询上述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5日。

(三)谈判时间:2019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具体谈判时间按递交报价文件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

(五)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97号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东塔十八楼。

七、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97号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东塔十七楼大会议室。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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