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1辆纯电动城市客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19年51辆纯电动城市客车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0692-196BDG2A0080
二、招标项目名称:2019年51辆纯电动城市客车购置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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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中标家数 |
招标人实付最高单价限价(含税) |
招标人实付最高总价限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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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 |
5.7≤L<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
51辆 |
1 |
52.38万元/辆 |
2671.38万元 |
备注:(1)招标人实付最高单价限价为车辆价格(含税)、车辆运费等费用,不包含中央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
(2)招标人实付最高总价限价为招标人实付最高单价限价与车辆数量乘积。
(3)如有中央财政购车补贴,中标人负责申领中央财政购车补贴,中央财政购车补贴归中标人所有。如有省市地方补贴,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申请,补贴归招标人所有。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或2019年12月10日前,以先到为准)完成所有招标车辆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上牌。
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
5.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3.投标人所投的车型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如所投车型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需提供相关的承诺函,确保车辆交车前取得相关产品公告并完成车辆上牌工作。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9 月 12 日起至2019年 9 月 20 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需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投标人注册指南”,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网站提供下载)彩色扫描件。
(2)符合资格且通过审核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方可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投标人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网上注册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0-66341904。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2019年10月8日14:00;
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室;
九、开标时间:2019年10月8日14:30;
十、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单位:人民币):¥40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9-21507039;
联系地址:东莞市汽车客运总站行车公寓楼二楼;
邮编:523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孙先生
电话:0769-22412909; 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