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FG0077JO ,采购表编号:计:201416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776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内容: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关软硬件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2. 项目时间要求:在进场后15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主要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及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主要系统:HIS系统、物流管理、检验及条形码系统(LIS)、体检系统、院感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及PACS系统)。
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的经营权;
2. 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中山市,必须在中山市设有售后服务点(售后服务点须与投标人同一法人主体)并提供在中山市售后服务点房产证(投标人名下),或投标人2014年4月前至今有效售后服务点的租赁合同及中山市房产主管机构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投标人名下),或中山市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原件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查验);
3.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
4.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八、投标文件递交: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十、开标评标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三、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77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0760-8885658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0-88361915 ,0760-88230132(前台咨询);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账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账号仅用于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