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信息化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信息化咨询项目(招标编号:GMTC142BQFG0159BO )的下列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服务内容:按照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信息化咨询需求,调研广东中烟卷烟成品、烟用材料、原料的仓储业务管理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梳理设计相应的作业模式和操作规范,验证并选取适用的仓储配套设备,制定配套的企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分析广东中烟对仓储管理和综合管控的信息化需求,从而明确下一步物流信息化的建设方向和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招标范围内所有招标内容投标,仅对其中部分招标内容投标将被拒绝。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实施地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的投标人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b) 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成立时间2009年10月以前,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成立时间或注册资金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c) 投标单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d) 投标人须在2010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不少于2个咨询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 11月 6 日至2014年 11 月 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请勿将保证金汇入此账号)),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售标书处
投标人报名时请同时提交如下报名材料,材料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评标时备查。评标时如投标人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若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及经营范围的情况下需要);
(3) 满足本章第二项合格的投标人第d点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 2014年 11 月 2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 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 4 楼 406号开标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柒仟贰佰伍拾玖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 11月 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 4 楼 406号开标室。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工、陶工
地址及邮编: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招标二部 510045
电 话:020-66341734、66341731
传 真:020-66341738
邮 箱:gdmeetc-6@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5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