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110千伏乌洲至庆盛送电线路工程、七号线110千伏金山主变电站和兴业主变电站改造、六号线二期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3 浏览次数:
根据发改投资【2006】561号、发改基础【2012】2165号、发改基础【2011】1015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110千伏乌洲至庆盛送电线路工程、七号线110千伏金山主变电站和兴业主变电站改造、六号线二期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110千伏乌洲至庆盛送电线路工程、七号线110千伏金山主变电站和兴业主变电站改造、六号线二期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蒋里平、李杰 联系电话:020-83155939、83155858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张婷婷 联系电话:020-831559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负责四号线110千伏乌洲至庆盛送电线路工程)
注:七号线110千伏金山主变电站和兴业主变电站改造,六号线二期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建安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联系人:邓自强、梁嘉俐 联系电话:020-66341750、1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番禺区、萝岗区
四、项目概况
五、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招标内容
四号线110千伏乌洲至庆盛送电线路工程,七号线110千伏金山主变电站和兴业主变电站改造,六号线二期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建安工程。
注:四号线110千伏乌洲至庆盛送电线路工程,七号线110千伏金山主变电站和兴业主变电站工程均为改造工程,六号线二期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建安工程为新建变电站工程。
(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64,228,475.8元,其中六号线二期香雪主变电站建安工程控制价为45,957,340.8元;四号线乌州~庆盛送电线路工程控制价为13,488,068.9元;七号线金山主变电站和兴业主变电站改造工程控制价为4,783,066.06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10月23日 至2014年10月29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10月2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10月29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6:00。
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开始计算回标时间。(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
(一)、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3号窗口
九、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9:30至2014年10月29日下午:16:00 。
购买标书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附件三),且在广州交易中心办理IC卡(IC卡必须在有效期内)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7、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8、三年内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电力系统实施市场进入处罚。(处罚名单见附件二)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伍份,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12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电话: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11至14楼。
十七、其他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