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B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备案证120101770010723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现对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B区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B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8915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谢工 联系电话:020- 66341761、6634176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荔湾区海南村花地大道南。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24400 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6.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6.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B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63257平方米,分A、B、C三个地块,本次招标内容为B区一期工程,新建B3创智楼, B4园街商业楼,B7园区配套商业楼各一座,B2、B5、B6创新楼三座,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为62329平方米。其中B2创新楼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3160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119.9米,程高约为8.5米。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施工图纸为准。
6.3监理范围:土建、装修(含二次装饰)、人防、机电安装(室内外供配电、电气、给排水、防雷、暖通、电梯、消防、设备检验)、智能化、燃气、外电、外水、小区道路、排水、照明、园林绿化、室内外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7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10月2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11月3日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投标人自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1891583
地 址:广州荔湾区海南村花地大道南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B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
|
2 |
招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
|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
|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
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
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
8 |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
监理合同 |
|
核对原件 |
|
|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
|
|
|
|
|
|
|
|
|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B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资料)
投标项目名称: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B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备注 |
|
|
此栏不需 申请人填写 |
|||||||
|
1. |
自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
|
监理合同 |
|
核对原件 |
|
|
|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
|
2. |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
|
监理合同 |
|
核对原件 |
|
|
|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
|
3. |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 |
|
核对原件 |
|
|
|
|
|
4. |
“守合同重信用”、先进监理企业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
|
5. |
拟投入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资料(包括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培训上岗证、职称证书、毕业证、2014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
|
6. |
拟投入检测、测量设备情况资料 |
|
核对原件 |
|
|
|
|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四:
择优项目表(业主综合评价)
项目名称: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B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
序号 |
子项 分数 单 位 名 称 |
一 |
小 计 |
二 |
小 计 |
三 |
小 计 |
四 |
五 |
六 |
合计 |
名次 |
|
||||||||||||||||
|
企业2011年1月至今项目业绩情况(36分) |
项目总监素质(9分) |
企业资信证明(35分) |
项目监理架构(10分) |
设备配备 (5分) |
企业社会信誉及管理服务水平(5分) |
|
|||||||||||||||||||||||
|
企业2011年1月至今房建项目获奖业绩情况(31分) |
企业2011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5分) |
|
企业 |
项目总监职称 (5分) |
|
ISO认证 (5分) |
守合同重信用 (15分) |
2013年度财务状况 (5分) |
企业荣誉 (5分) |
银行信用等级(5分) |
|
|
|||||||||||||||||
|
国家级奖每项加8分;省级奖每项加5分;市级奖每项加2分。 |
每项加2.5分。 |
|
每项加2分。 |
高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3分。 |
|
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
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按连续年份长短排名,第一得15分,第二名得13分,第三名得11分,第四名得9分,第五名得7分,第六名得5分,第七名得3分,排名第八或以后得1分。 |
盈利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011年1月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5分,获得过省级“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3分,获得过市级“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1分。 |
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的不得分。 |
|
[优]完全符合《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各个专业人员配备充足,得10分;[良]基本符合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各个专业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得5分;[中]基本符合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各个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全,得1分;[差]不符合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得0分。 |
[优]设备齐全,全为自有设备,得5分;[良]设备齐全,部分为自有设备,得3分;[中]有设备,全部为租赁,得1分;[差]没有设备得0分。 |
[优]企业社会信誉良好、管理科学、措施到位、制度完善得5分;[良]社会信誉较好、管理较科学、措施较到位、制度较完善得3分;[中]社会信誉一般、管理一般、措施基本到位、制度基本完善得1分;[差]管理不科学、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为0分。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去招标相关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2、获奖业绩: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日期为准,对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时,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3、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视作该项不计分。
4、财务状况是指投标人在2012年、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指标相关数据。
5、人员配备情况,参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配备。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