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G0418JO,采购表编号:行政(14)046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为1632.5万元。
2.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551.424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对上述2个部分作分项报价,每个分项报价均不能超出该部分的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要求)
1.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1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数据机房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系统、基础配套设备工程。
1.2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系统、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UPS楼宇供电系统、智能终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投影系统等系统集成。
2. 项目完成时间: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和验收。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 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5.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 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递交时间: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418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胡工
电话:0760-88383266; 电话:0760-89988902;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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