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厂办公室搬迁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厂办公室搬迁工程(招标编号:GMTC142BQGG0127BO)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厂办公室搬迁工程;
2) 施工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红玫路16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厂内;
3)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厂办公室搬迁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 工期: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41573.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 2,668.34元,暂估价共为人民币 121110元)。
7)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规范、条文及标准的要求。
8)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暂估价”不参与竞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报,暂估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金额填报,“暂估价”项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暂估价”项目可用于本项目内工程内容调整。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 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 投标人必须以下两种资质的其中一种: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时间:2014年 8 月29 日至 9 月5 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00;
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售标处
价格: 500 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 50 元人民币。(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人报名时请同时提交如下报名材料,材料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
招标文件邮购账户信息: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 号:44001863201053034613(请勿将保证金汇入此账号)
4、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踏勘时间:2014年9月 8日9时00分-12时00分
踏勘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红玫路16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厂内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152199645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 9月 19日14:00~14:30时;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9 月 19 日14:30时;
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 4 楼 406 室。
6、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 9 月19 日14:30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 4 楼 406 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7、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电话: 020-66341734、66341731
传真:020-66341738
电子邮箱:gdmeetc-6@126.com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齐先生、陶先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 8 月 29 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