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民广播电台(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人民广播电台CDR数字广播示范网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采购项目需求
1. 项目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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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类别 |
内容 |
规格说明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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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码、复用 |
编码器 |
CDR |
3 |
含一套GPS接收机、天线、避雷器,4台交换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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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用器 |
CDR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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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测 |
CDR覆盖效果收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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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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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采购用途及要求:在广东进行CDR数字音频和模拟音频的模数同播工程建设。在广州越秀山电视塔进行4套广播增加4套数字的模数同播时,每套模拟广播发射功率≥10KW,每套数字功率≥1KW;在广东新会圭峰山、信宜大田顶和丰顺鸿图嶂等三座高山骨干转播台模数同播时,模拟功率≥5KW,数字功率≥0.5KW。
3.预算金额:包1人民币80万元,包2人民币11万元,均为单位自筹。
4.合格的报价人可对包1和包2的货物和服务分别进行报价,包1不再分包。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 1 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资格条件
1. 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包1拟定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包1拟定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B座3楼
包2拟定供应商名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
包2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大楼)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包1:编码器、复用器产品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包2:CDR覆盖效果收测设备与技术只有一家权威认证机构。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申请单位理由成立,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一致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吴佩儒 工作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职称:高工
专家2姓名:李萍 工作单位:广东省广电局 职称:高工
专家3姓名:周锡韬 工作单位:广东中南声像灯光设计研究院 职称:副教授
专家4姓名:范剑文 工作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职称:高工
专家5姓名:吴涛 工作单位: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 职称:执业律师
六、供应商登记
1.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登记截至日期:2014年9月4日下午17时;
3. 登记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售标书处。
4. 登记方式:
(1) 填写完整的供应商登记表,其中包括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记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2)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非拟指定的供应商登记时请提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东人民广播电台
联系人:范小姐
联系电话:020-2618553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94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
广东人民广播电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 年8月28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