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房)项目
发布时间:2014-08-25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房)项目已由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2014】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连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房)项目。
2.2 工程地点:连南县三江镇。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栋公共租赁房(24套),建筑总面积16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260万元。
2.4 招标范围::连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房)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上所有内容。
2.5 工期:18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依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一级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诚信登记手续方可报名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25 日至2014年 8 月 29 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资料:申请人必须按时到连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39号窗口),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报名申请表(可在连南县政府网一政务公开一公共资源页面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②《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二代身份证;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⑧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与参投企业相符);⑨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⑩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上述资料中第②~⑨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自编页码、目录),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上述资料的有效期须满足本项目的招标要求。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 系 人: 邱先生 联 系 人: 房先生/陈小姐
电 话: 0763-8660838 电 话: 18926604303/13318619090
2014年 8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