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辅助性技术事务外包项目【编号:GMTC143ZZFJ0324JO,采购表编号:行政(14)0282、采(14)2592】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报价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年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项目谈判的内容如下:
a) 项目内容: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辅助性技术事务外包项目
b) 相关服务: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辅助性技术事务外包项目,服务合同期为两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c)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d)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720000元整
2.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a)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b)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c) 报价截止时间:
d) 谈判时间:
3.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 合格的报价人基本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b) 独立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c)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d) 须提供报价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e) 报价人需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f) 报价人需配备1名以上具有环境管理与科研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
g) 外地企业在中山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h)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i)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j)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5.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
a)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 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6.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人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采购人联系方式:
a) 联系人:严先生
b) 联系电话:0760-88383181
10. 有关此次报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a)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b)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c)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d)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e) 电 话:0760-88383266
f) 传 真:0760-88383654
g) 邮 编:528403
h) E - mail:0760160@163.com
i) 联 系 人:陈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