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分行鹤山市人民法院“智慧执行”二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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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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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江门市分行鹤山市人民法院“智慧执行”二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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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对法院现行案款管理系统、财务系统和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执行案款三方对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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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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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运维”签订合同,该公司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具备执行案款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运维资质。其他服务商没有执行案款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运维资质,不具备对接条件,无法向我行提供相关服务,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开展,选取该供应商为唯一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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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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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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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25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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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98627 电子邮箱:liujinyun.gd@cc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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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 |
采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电子邮箱提出,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