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企业资格条件
1.供应企业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同的供应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若应选人是生产商,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若应选人是经营商,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6.应选人或应选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道路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企业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封面(见附件1)
2.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报名表(见附件2)
3.以下资质文件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
6.《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7.《辐射安全许可证》
8.应选人或委托单位《道路经营许可证》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4.药品注册批件(如无,需提供免注册批文)
5.拟响应的药品供广州三甲医院的发票复印件至少3份、彩页、技术指标、配置清单等资料
6.公司自愿提供的其他资料(企业实力与特点)
7.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将以上有关纸质资料按顺序整齐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提供的信用信息资料、自证材料承诺函需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需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整理成册,副本原件备查,全部报名材料PDF电子版(报名表需另附word版)发送至邮箱yjk_1232022@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报名材料。纸质版报名材料,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至药剂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5月6日,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中山三院10号楼3楼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人:罗药师
联系电话:020-85253112
五、获取遴选文件时间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1: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封面
附件2: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报名表
附件3:放射性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