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田坑加油站安全隐患治理改造工程(招标编号:0692-166ADG810047)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正、澄清和说明:
1、 招标文件第15 页中序号34中:“综合评估法”应为“经评审的基准价法”。
2、 招标文件第16页中“(2)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或保函凭证清晰复印件并盖章,并清楚注明汇出银行的省、市、县及汇出银行的全称(退保证金用,带原件核对)”修改为“(2)退保证金说明原件并盖章”,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退保证金说明见本澄清公告附件。
3、 删除招标文件第16页中“(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清晰复印件并盖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需和投标保证金汇出银行相吻合。(注:以上资料独立于投标文件单独递交,原件核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及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 真:0769-22412519 电话:0769-22803111
联系人:孙争锋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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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悉澄清文件1页,对此澄清文件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签字: 盖章: 日期: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