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汕头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中心血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YDZHG0570JO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血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5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汕头市中心血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二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分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每一个分包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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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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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血浆速冻机 |
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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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全自动血细胞洗涤机 |
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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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或者进口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6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国内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如是进口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进口注册证》;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6. 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广东省设有该设备产品品牌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六、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1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大厅售标书处,售标处电话:020-66341715)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9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递交时间:2014年1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9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为人民币2500元;第二包为人民币6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林工 采购人联系人:李主
电话:0754-83652955、83652966 电话:0754-82487318
传真:0754-88781987 传真:0754-82484438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路华新城西侧800米
邮编:515000 邮编:515000
汕头市中心血站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2月19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