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设备更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MTC133ZZGG0468JO,采购表编号:行政(13)03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系统设备更换工程。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次采购预算:人民币276,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工期与标准)
1. 工程概况:消防系统设备更换工程一项;
2. 工程内容:消防系统设备更换工程一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起计50个日历天完成,交付使用;
4.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工程;
5.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总价不变);
6.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7.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招标文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有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
4、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报价,工程不允许转包;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七、现场踏勘时间:2013年12月17日9:30,联系人:李生;电话:88883736。
八、递交时间:
九 、投标截止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三、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46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碧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760-88361915; 电话:0760-88883736
传真:0760-88383654; 传真:0760-88883736;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 528403; 邮编:52840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