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佛线二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8 浏览次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佛线二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1BZHG0032JO
二、采购项目名称: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佛线二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3327万元,财政投资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项目采购范围是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佛线二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
2. 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3. 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4. 实施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工期要求,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 本次采购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5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7年12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具有完成一项以上(含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必须包含专用传输子系统)总集成并已开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开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或预验收报告复印件,如合同不能清晰证明上述业绩的,还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如技术规格书或设计图纸或合同供货清单或业主证明等);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29日起至2013年12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售标书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12月27日9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九、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 谢工、陈工、余工 采购人联系人: 谭工
电话: 020-66341763,0757-83219265 电话:0757-83939863
传真: 020-83335956 传真:0757-8321123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楼
邮编: 510030 邮编: 528000
开户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帐号:80007157830934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 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