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松下摄录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YDZFJ0520JO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松下摄录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213000元,单位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松下摄录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2. 内容: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40台松下摄录设备的零配件更换及全面检测、维护,确保该批摄录设备维修后能正常使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供货、更换及全面检测、维护、验收工作并移交整个项目;
5.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3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具有维护服务产品的维修资格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备查。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谈判文件。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2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3年12月9日9时3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九、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1300元,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谈判文件公示/下载: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采购人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4-83652966、83652955 电话:0754-83938238
传真:0754-88781987 传真:0754-83938389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广播电视中心
邮编:515000 邮编:5150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1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