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MTC134BZHG0129JO,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自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2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MTC134BZHG0129JO
2. 采购项目名称: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99(其它医疗设备、器械)
5. 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6. 采购预算:人民币504.8405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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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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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B超机 |
一台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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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DR-X光机 |
一台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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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医疗设备 |
一批 |
6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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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医疗器械 |
一批 |
81.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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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5 |
医疗智能设备 |
一批 |
3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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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6 |
医疗家具 |
一批 |
5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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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7 |
医用厨房设备 |
一批 |
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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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资金(总预算) |
504.8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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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各包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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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资格条件(包一、包二):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厂商或地区总代理的有效授权;
6.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包三、四):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对中国强制要求取得医疗“三证”的医疗设备,经销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内制造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7. 用户需求书内设备名称前冠以“○”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冠以“△”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或产品代理供应商授权。
供应商资格条件(包五):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书;
5. 投标人所提供的计算机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产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包六):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包七):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书;
5. 炉灶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根据穗财采【2012】275号文,投标人报名同时需出具以下证明资料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大厅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 18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四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7开评标室
12.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 18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13.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四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7开评标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梁工 采购人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20-66341786、66341782; 电话:020-82090108 ;
传真:020-66341796; 传真:020-82090108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地址:萝岗区东区宏光路56号
邮编:510045; 邮编:510663;
开户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帐号:80007157830938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1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