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大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白鹤滩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官坑电灌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0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连南县大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白鹤滩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以及官坑电灌站工程,已由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并以《关于连南县大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核准的批复》南发改资【2013】74号和《关于连南县白鹤滩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核准的批复》南发改资【2013】75号以及《关于连南县官坑电灌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资【201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连南县大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白鹤滩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官坑电灌站工程项目。
2.2 工程地点:分别为大坪灌区:大坪镇;白鹤滩灌区:三江镇;官坑电灌站:寨岗镇。
2.3 工程规模: 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可报名一个标段。
标段二:白鹤滩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加固改造干、支渠总长5.37km,其中干渠长 4.71 km,支渠合计长0.664 km; 加固改造水闸3座,渡槽3座(合计长10.5m),涵洞9座共长1.121 km,跌水1座。加固改造后,白鹤滩灌区设计面积达到2500亩,属V等小(2)型灌区工程。施工工期为6个月。最高限价为299.79万元。
2.4 招标范围: 连南县大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白鹤滩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官坑电灌站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上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等级职称;
3.5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6投标人须为具有信用评价结果为BBB级或以上等级(含暂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的为准);
3.7 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清远市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分支机构年度备案登记手续;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20 日至2013年 11 月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资料:申请人必须按时到连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 系人: 唐先生 联 系 人: 郭小姐/房先生
电 话: 0763-8663783 电 话: 18926651700/18926604303
2013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