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快检车用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4BZHJ0125JO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快检车用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快检车用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2. 内容:餐饮服务快检车用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
3. 数量:一台;
4. 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交付使用时间:要求于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谈判货物的供货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6.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必须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11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帐号:800071578309380),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15时0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号开评标室;递交时间:2013年11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2013年11月19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号开评标室。
十一、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125元,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谈判文件公示/下载: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快检车用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66341781 电话:020-37886510
传真:020-66341796 传真:020-3788651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西塔
邮编:510045 邮编:51008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1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