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镇卫生院清洁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05 浏览次数:
谈判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斗门镇卫生院的委托,对斗门镇卫生院清洁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3-088FJ。
二、采购项目名称:斗门镇卫生院清洁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36,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清洁保洁服务;
2. 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服务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5.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05日至2013年11月11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须涵盖清洁保洁内容)的供应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报价人须在珠海市内须设有常驻机构,且能独立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8. 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格式)。
注:
1、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划分的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3年11月05日起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 年1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递交时间:2013年11月12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2013年11月12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十一、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2300元,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谈判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0756-5798571、18928051295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和风中街33号 邮编:51911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6-2318311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邮编:5190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紫荆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6136053001822
备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入其它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受理。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