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 2014年度运营分公司车辆段车站蛇害防治服务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车辆段及部分车站(包括塘朗车辆段、蛇口西车辆段、西丽主变电所、赤湾站、蛇口港、登良站、塘朗站、长岭陂站、前海湾站、临海站及上述车站变电所)所属区域内蛇害防治服务。
1.2项目范围: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车辆段及部分车站区域内的蛇害防治服务,其中包括每月对车辆段及部分车站进行不少于1次的药物驱赶\防治等, 和4次区域巡检的服务,确保防范区域内无蛇患。
1.3预计服务开始、结束时间
合同期一年,服务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12月止,合计10个月。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且在深圳市内设有公司或办事处;
B、2011-2013之间报价人具有防蛇服务项目经验,提供2011-2013年之间的合同业绩(提交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3 年 11 月 5 日至2013 年 11 月 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3 年 11 月 20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现场踏勘(如有)
不组织现场踏勘,如需要,可联系业主引领。车站区域自行踏勘。
1.12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有权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 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 办公室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808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1115
联系人:赵先生、陈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