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LNG城市公交客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29 浏览次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莞市长安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LNG城市公交客车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MTC133DQHG0072BO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LNG城市公交客车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车型一:8.4—8.6米LNG城市公交客车105辆
车型二:10.3—10.6米LNG城市公交客车85辆
(包括车辆购置、运输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以上两种车型由1个供应商供货。
2.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所有招标车辆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取得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
3. 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获得国家产品公告目录、获得环保核准达到国家第Ⅴ阶段排放标准车型准核证书和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有关规定,以及获得国家3C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和ISO/TS16949认证;
5. 投标人2012年度大型客车(本项目所提及的大型客车均指:车长8-12米的载客客车)年销量2000辆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交销售合同复印件及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大型客车销售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0月29日起至2013年11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详细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样车停放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10:00前;
八、 样车停放地点:东莞体育馆内;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10:0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B3161;
十一、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9日10:00;
十二、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B3161;
十三、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69-21665597; 传真:0769-22113282;
邮箱:gdmeetc3lry@126.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3房;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