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交警城区大队及支队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ZZFG0460JO,采购表编号:行政(13)03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交警城区大队及支队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496.8万元及财政资金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交警城区大队及支队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
2. 合同服务期限:36个月(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天内需进入工作区开展工作。)
3. 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3. 在中山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8:30~9:30。
3)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30。
4)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30。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七、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资质证书、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八、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9460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²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l 电 话: 林先生
l 联 系 人:0760-23188329
²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账号:138016516010018025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l 电 话:0760-88361935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0760333@163.com
l 联 系 人:刘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0月25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