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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电厂2× 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2   浏览次数:

广州珠江电厂2× 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广州珠江电厂2× 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珠江电厂2× 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440115-04-01-357966),项目业主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2× 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

二、招标单位: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3900156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zyc6634@163.com

人:周工杨工       

联系电话:020-66341909、020-66341852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779

  •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计划在广州珠江电厂拆除4×320MW燃煤发电机组,等容量替代建设2×6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20257月开始先拆除#1#2机,原址建设一台6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原有#3#4保持运行,20271月开始拆#3#4机,原址再建设一台6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拆除和建设时序如下(暂定,以招标方确认的工期为准):

120257月,完成公用系统技术改造;

220264月,完成#1#2旧机组拆除(零米以上)工作;

320267月,#1机组开始桩基础施工;

4202612月,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

520291月,#1机组168h试运完成。

620271月开始拆除#3#4旧机组。

7203012月,#2机组168h试运完成。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5.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

5.2 招标范围:

标段一: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范围为: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相关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以及其他招标人另行委托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技术汇总、配合等)

标段二: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为: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勘察设计的审核和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全部生产系统、辅助系统、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司令图、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的勘察(测)设计任务及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概算等相关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以及其他招标人另行委托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技术汇总、方案优化优选、造价控制、配合等)的审核和咨询工作,对主机设备、EPC发承包、暂列金、暂估价等项目的招标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5.3 工期:

标段一: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标段二: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之日止。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标段一

7.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1)和(2)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7.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独立完成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煤电机组二次再热电厂勘察设计投运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2项证明材料:(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项目投产证明或用户证明文件(至少满足其中之一项:①性能试验报告;②竣工验收报告;③业主盖章的正常投运证明等可认定投运的材料)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需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台已投运一年以上的600MW及以上等级煤电机组全过程设总工作(该项目应为已投运状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资格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1)或(2)需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项目投产证明或用户证明文件(至少满足其中之一项:①性能试验报告;②竣工验收报告;③业主盖章的正常投运证明等可认定投运的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设总)任命文件等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需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1.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盖章《投标人声明》。

7.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标段二

7.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2.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1)和(2)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7.2.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独立完成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煤电机组的工程设计咨询(设计监理)服务合同(该项目应为已投运状态)。

以上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2项证明材料:(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项目投产证明或用户证明文件(至少满足其中之一项:①性能试验报告;②竣工验收报告;③业主盖章的正常投运证明等可认定投运的材料)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需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台已投运一年以上的600MW及以上等级煤电机组设计全过程设总工作或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工作(该项目应为已投运状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资格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1)或(2)需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项目投产证明或用户证明文件(至少满足其中之一项:①性能试验报告;②竣工验收报告;③业主盖章的正常投运证明等可认定投运的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设总)任命文件等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需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盖章《投标人声明》。

7.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8.1、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522日起-2025年613日止;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230:00:00-2025年6617:00:00止(北京时间)。

8.2、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投标申请人在发电子邮件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

投标人需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如投标人未完成此注册登记,将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的单位请忽略此环节)。

2)提交投标登记;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提交投标登记后,请务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0-66341909020-66341852,邮箱:zyc6634@163.com)线上确认投标登记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每个标段的标书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以下的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发票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后发送至投标人填写的邮箱。

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692-2420Z3058124

8.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523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13930分。

8.4、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613930分。

8.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6、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以上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

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9.2 其中一个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则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最高投标限价:

10.1 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人民币        元。

10.2 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人民币        元。

各标段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特别说明:

11.1(1)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同时公告,投标人可选择同时参与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不允许两个标段同时中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一个标段内部分内容投标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某投标人是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与其存在上述关系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按标段二综合得分名次排序依次递补。
  2. 如果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以标段一为先,推荐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二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将递补为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上类推

11.2 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评标,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另一个标段招投标工作的继续进行。

11.3 若其中一个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11.4 若其中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2)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标。

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南沙区发展电力大厦

   话:020-39001567

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编:510045

   话:020-66341909

人:周詠淳

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电话:020-37850779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平台(https://www.gdebidding.com/)及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五、其他事项

15.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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