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TC154BQHG0073BO]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2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500 t 的垃圾焚烧生产线, 1台20MW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36.5万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 h;
3、招标内容:
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循环冷却塔设备的详细设计、设备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4、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本项目工程现场。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玉山石矿,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工地;
5、交货时间:本工程建设计划工期18个月(自打桩开工日起),签订合同后6月内整套设备运抵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人民币。
2、业绩要求:不少于2个(含2个)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或3个(含3个)以上其它发电行业循环冷却塔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北方的成功业绩(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全部采购合同复印件。
注:北方业绩:黄河以北即视为北方业绩。
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总价、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业绩资料独立成册。
业绩应是投标人自己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等的业绩。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况:
a) 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b) 因项目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c) 因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d)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的;
e)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
2、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3、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快递邮费人民币100元。((注: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07开标室。
五、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07开标室。
七、 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 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标书费、服务费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户:44001863201053034613 邮 编:510045
电 话:020-66341720、66341792 传 真:020-66341796
联 系 人:董先生、吴先生 电子邮箱: pdf628@126.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招 标 人: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