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项目FGZH-2标
重要自购物资水泥(第一批)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GZGWZ-2017-01
新建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交通函[2014]3957号)和《关于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4]4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为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项目FGZH-2标重要自购物资水泥(第一批)采购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FGZH-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佛莞城际FGZH-2标:长隆隧道出口端隧道与路基分界至莲花站场大里程端与区间分界(里程范围DK11+030-DK23+950,正线长12.920km),合同工期从2015年1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
2.2 本次招标物资所涉及工程的范围:
佛莞城际FGZH-2标:长隆隧道出口端隧道与路基分界至莲花站场大里程端与区间分界(里程范围DK11+030-DK23+950,正线长12.920km),该范围内路基、桥梁、站场站坪土石方、无砟轨道道床、双块式轨枕运输与铺装、全线双块式轨枕的采购(预制)、道路改移、绿化迁改、沟渠改移、“三电”及管线改移(含标段里程范围内站后工程所涉及的迁改)、相关大型临时工程;预埋管道及电缆沟、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包括接线端子);声屏障及隔声窗安装;接触网立柱基础等。本次招标采购为佛莞城际FGZH-2标工程管段生产所需水泥。
2.3 招标内容:本次所招标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相应个人身份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首次办理IC卡手续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敬请注意!)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中的“IC卡”。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2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FGZH-2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王文广
电 话 :158792577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电话:020-66341759、66341965、18078825520
传真:020-66341733
联系人:王亚东、徐银珍、谢亚卫
邮箱: zbzxgd@163.com
2017年5月15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序号 |
物资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
|
备注 |
SN-03 水泥 |
1 |
水泥 |
P.O42.5(散装) |
吨 |
600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水泥生产经验,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200万吨且单窑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要求近五年内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水泥不低于3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要求投标人及其所代理制造商近五年内都须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水泥不低于3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商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制造商的供货合同)(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1)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的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7年 7月至2019年4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
佛莞城际沿线 |
在气温低影响产量时使用 |
SN-03 水泥 合计 |
吨 |
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