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92-176BZJB40058
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招标内容: 采购一批电器办公设备及相关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交付招标人使用,自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起经过15天试运行和15天正式运行后10日历天内通过正式验收。
1 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
单位(台)) |
含税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推荐中标人数量 |
5匹分体式空调机 |
3 |
4.68 |
1 |
3匹分体式空调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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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匹分体挂式空调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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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率精密空调机 |
1 |
1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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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匹分体挂式空调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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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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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湿机 |
1 |
1 合格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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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有权经营标的物。
1.1.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1.1. 近三年(2014 年 1月 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
1.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投标人必须是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非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1.1.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将标的主体分包。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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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6 月 6 日至2017年 6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30分至12 时,下午 2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7层01房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本章第4点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除外)(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所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
1.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1.1. 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招标代理在收到5.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款项性质(标书款)。
1.1. 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 6月 27 日 9 时 0分-- 2017 年6 月 27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6月 27 日 9 时 30 分。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7层01房。
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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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座7层01房 。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网上发布。
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35号银隆广场A座7层01房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邮 编: 510045
联 系 人: 邓小姐、郑小姐
电 话:0759-2110600、0759-2110700
传 真:0759-2110313
2017 年 6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