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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供电局2017年(第5批)采购项目-电力抢修车、高空作业车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

汕头供电局2017年(第5批)采购项目-电力抢修车、高空作业车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头供电局2017年(第5批)采购项目-电力抢修车、高空作业车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汕头供电局2017年(第5批)采购项目-电力抢修车、高空作业车

1.2.​ 招标编号:0006200000015985/0692-176BYDC30219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10.交货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汕头濠江供电局购置配电专业故障抢修车一辆(庆铃)、汕头澄海供电局购置配电专业特种车辆3辆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标的清单

序号

品类

标的

标书费(元)

标包号

备注

1

汽车

电力抢修车、高空作业车

100

标包1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51401053004501

项目信息

需求计划单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电力抢修车、高空作业车

 

 

 

1

0305RM2017020923

030552GS62170024

汕头濠江供电局购置配电专业故障抢修车一辆(庆铃)

电力抢修车

BKC5062JGKD多功能工具抢修车

1

2

0305RM2017040334

030555GS62170032

汕头澄海供电局购置配电专业特种车辆3

高空作业车

HYL5057JGKC(14.2)

1

注:以上采购清单如涉及品牌及型号的仅供参考,投标人可以选择质量(技术参数)相当于或更优的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进行投标。

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报价内容。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报名者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报名单位注册资本金要求:报名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的,报价单位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报价要求。

(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报名。产品代理商必须获得并出具制造商关于投标产品的代理经销权证明文件; 销售代理商,必须获得并出具由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品牌厂家授权文件”。 (授权文件可在投标时提供,未提供视作无效标处理)。

(6)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7)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标包的报名及投标。

(8)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5日09时至2017年6月12日17时。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 -09:3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03号 汕头供电局物流中心8楼 。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9时30分。

(6)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规定时间内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

(7)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2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3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2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

项目若有分包,则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即投标人必须按每一个标包各自提交一套(含一正一副共2份)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线电子投标。

4.2.​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以下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4.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7)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 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地 址:汕头市金湖路103号 汕头供电局物流中心8楼

联系人:吴工,0754-88185545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 0754-83652963。

1.​ 监督和投诉

1.​ 

1.​ 

1.​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 投诉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71号

邮编:51504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4-88181938

传真:0754-88250122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附件. 投诉书(格式)

×××××××项目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 ××××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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